明清人物
剛正不阿的張璇
張兆余
無極縣辛莊村有一個叫張璇的名士,比耿金釗早300多年。據(jù)《河北古今編著人物小傳》載:張璇(1515年前后在世)明大臣。字仲齊。恒山晉州人(今河北晉縣)人。弘治十七年(1504年)鄉(xiāng)試第一。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曾巡按山東,轉(zhuǎn)左寺丞。嘉靖元年(1522年)為右少卿,轉(zhuǎn)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后曾任都察院提督等職。著有《家藏集》,《東巡錄》,《撫寧錄》等。
《晉縣志》對張璇的情況有較詳實的記錄:張璇(1477—1542),字仲齊,號恒山,真定府晉州辛莊(原屬晉縣,今屬無極縣)人。少有大志,14歲入州校。當時,“十才子”之一的李夢陽看到張璇的文章,大加贊賞。明正德三年(1508)中進士。任監(jiān)察御史,剛正不阿,不懼權(quán)貴。他去陜西督察茶馬司時,宦官劉瑾正橫行不法,凡去陜甘一帶的官吏都要討好他的親朋,但張璇拒絕跟劉瑾親友交往。劉瑾懷恨在心,派人偵察三年,想找借口陷害他。他清白如洗,劉瑾找不到借口,只好作罷。正德六年(1511)張璇巡視山東,彈劾山東巡撫張鳳肆意虐待屬下。宰相庇護張鳳,張璇義正言辭,再次彈劾。張鳳被罷免。正德九年(1514),張璇任南京提學使,當時,學政松弛,他指定嚴明條款,公開懲罰,整頓學風,使他門下弟子有不少名流。嘉靖八年(1529)張璇任南京督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管理長江上下游防務兼管巡江。張璇到任后,整頓江防秩序,檢查防務,威名大著。禮部侍郎黃綰自恃得到皇帝恩寵,大肆貪污,被張璇彈劾,黃綰上奏章辯白,張璇再次彈劾黃綰欺君罔上。給事中徐俊民是黃綰的同鄉(xiāng),捏造罪名,彈劾張璇不捕捉盜賊,任意鞭打軍管。宰相李時也貪贓枉法,深恨張璇剛正不阿。李時見到徐彈劾張璇的奏章,心中暗喜,便讓張璇解職回鄉(xiāng)。張璇回鄉(xiāng)后,甘心過清貧的生活,不趨炎附勢,不進官衙。嘉靖二十一年(1542)病逝。著有《家藏集》等。
從史料看來,張璇也是一位廉潔公正、剛正不阿的清官,與郭允禮、黃可潤等同屬封建社會為國為民一類的優(yōu)秀官員,這是我縣清廉文化寶庫中的又一筆寶貴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