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美國營銷專家鮑敦提出了市場營銷組合概念,是指市場營銷人員綜合運用并優(yōu)化組合多種可控因素,以實現其營銷目標的活動總稱。這些可控因素后來被麥卡錫歸并為四類即4P(產品—Product;價格—Price;地點—Place;促銷—Promotion),從那以后4P成為每一個商業(yè)人士的公用語言。風行營銷界30多年。
1990年,美國學者勞朋特(Lauteborn)教授提出了與傳統(tǒng)營銷的4P相對應的4C理論,即消費者的需求與欲望(Consumer needs wants)把產品先擱到一邊,趕緊研究消費者的需求與欲望,不要再賣你能制造的產品,而要賣某人確定想要買的產品;消費者愿意付出的成本(Cost)暫時忘掉定價策略,趕快去了解消費者要滿足其需要與欲求所必須付出的成本;購買商品的便利(Convenience),忘掉通路策略,應當思考如何給消費者方便以購得商品;溝通(Communication),最后請忘掉促銷,90年代以后的正確新詞匯應該是溝通。4C理論的提出引起了營銷傳播界及工商界的極大反響,從而也成為整合營銷理論的核心。
現在在理論界有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4C是消費者導向的,是正宗,而要否定4P理論的價值,或者有的人說要用4C取代4P。其實這種想法是偏激的,4P理論有獨到的地方,有存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