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哲學
思維哲學是研究思維規(guī)律、思維意識功能為特點的哲學范疇。人類整個思維認識過程是一個接力賽,前面的思想是后來思想確立的基石,就像一代代的人一樣,祖輩父子相傳,各適其時,各得其所。
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學的“能、所”范疇,對認識活動中的主體和客體、主觀認識能力和客觀認識對象作了明確的區(qū)分和規(guī)定,指出“所不在內”,“必實有其體”和“能不在外”、“必實有其用”。也即所是物之體,能是物之用,二者互為一體,須臾不離。他強調,“因所以發(fā)能”,“能必副其所”,主觀認識由客觀對象的引發(fā)而產(chǎn)生,客觀是第一性的,主觀是客觀的副本。這是典型的存在決定意識論,所以說,他抓住了認識論的核心問題,表述了反映論的基本原則。據(jù)此,他批判了沿襲佛教的陸王心學“消所以入能”、“以能為所”的觀點,并認為其自相矛盾,同時指出:“惟心惟識之說,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痹诖嘶A上,他把認識對象規(guī)定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認識能力規(guī)定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了人的認識的能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