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者應該對誰負責?
-張楚培(原創(chuàng))-
組織中每個人所扮演的角色不同、所處的崗位不同、事物發(fā)展的階段不同,他所承擔的相應責任就有不同,而在一個組織里,弄清領導者該對誰負責是確立正確的工作思路、運用合理的工作方法的前提,它對組織長遠健康的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所指的領導者泛指在各類組織里承擔各級管理職責的人員。
對一個組織而言,領導者在其間所承擔的責任無疑是重大的,因為各級領導者在組織里都發(fā)揮著一種承上啟下甚至決定組織前途命運的重要作用,組織目標也都必須依靠各級領導者的宣導和貫徹執(zhí)行才能達到。那么,組織里的各級領導者該對誰負責呢?
在中國傳統(tǒng)文化及中國式管理思潮的影響下,不少人誤解為領導者最應該對他的上級負責。他的表象就是唯上級領導者的指令言聽計從,絕對服從,滿足上級領導的各項需求(包括對組織有效的需求和對組織無效甚至有害的需求),利用人性的弱點,揣摩上級領導者的“良苦用心”,投其所好來贏得上級領導的認同和歡心。為達到這種目的,它需要下級領導者的各種“智慧”與“權謀”,但這樣做的多半結果只會導致組織的不健康發(fā)展乃至危及生存,古今中外的末代王朝在這方面表現(xiàn)得尤為突出。
領導者最應該對誰負責呢?是對組織的目標負責!有了這種堅定的信念,當出現(xiàn)上級領導者的意愿與組織目標相違背的時候,作為下級領導者則應該以維護組織的目標和利益為準則,也就不會出現(xiàn)“我對總經(jīng)理負責,我對部長負責,……”的誤區(qū),他們將朝著組織的核心目標——滿足客戶的有效需求、讓客戶滿意而不斷努力(當然,作為企業(yè)的組織目標還有多種,通常情況下還包括讓員工與企業(yè)共同成長、增加組織利潤、提升企業(yè)競爭力甚至為社會創(chuàng)造有形和無形的財富,等等)。完成組織的目標更多的是需要優(yōu)秀的管理技能和領導藝術,絕非依賴于一些所謂的權謀:管理的出發(fā)點是理清事物的順序,而權謀的出發(fā)點是強調(diào)他人的服從;權謀只是對人際關系把握的技巧,而非對事物自身運行規(guī)律的駕馭,這就是目前許多組織(從企業(yè)到國家)難以長大甚至危及生存的深層次原因。
領導者除了最應該對組織的目標負責,還應該對誰負責呢?是對本組織的成員負責!因為實現(xiàn)組織的目標必須依靠組織成員的集體力量,而要發(fā)揮好這種巨大的力量,領導者必須對組織內(nèi)的成員負責——培養(yǎng)他們的能力,指導他們的工作,幫助他們克服工作中的一些困難,滿足他們的有效需求,尊重他們的人格,關心他們的疾苦,幫助下屬成員謀求個人發(fā)展平臺,為員工謀求來自工作的幸福感,公正處事,賞罰分明……。一個企業(yè)最可怕的力量,其實并不是表現(xiàn)在財務報表上,而是表現(xiàn)在人心里,表現(xiàn)為員工的熱情和凝聚力,而對下屬員工負責,滿足他們的有效需求,就能激發(fā)這種熱情和凝聚力!日本當代著名企業(yè)家,聞名世界的京瓷公司會長稻
當然,員工的需求有時候會與組織的目標不一致,這時就需要領導者運用高超的領導藝術和管理技巧在員工的需求與組織的目標之間搭起一座橋梁,將兩者進行協(xié)調(diào)并趨于一致。作為領導者,滿足組織成員的有效需求也絕不是等同于對本組織成員的偏袒和溺愛,這樣的“老好人”式的領導對組織、對下屬成員都是有害的;同樣,滿足組織成員的有效需求也并不意謂著領導者為了自身小團體甚至小幫派的利益而而去巧取豪奪。
領導者是否對下屬成員負責,更多的是來自于組織成員對他的評判和認同感,而非上級領導者對他的主觀臆斷,這樣才會形成一個健康充滿活力的組織,一個組織里任人唯親或是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的后果想必大家也都知曉。
奧巴馬作為美國的領導者,他該對誰負責?毋庸置疑,他最應該對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國的廣大民眾負責,而不是僅僅對國會負責(奧巴馬的間接領導),否則美國民眾是不可能選舉他做總統(tǒng)的。對組織目標負責、對下屬民眾負責,有這樣一種正確的理念,它就造就了民主科學、勇于創(chuàng)新并充滿活力的美國社會。大到國家組織,小到企業(yè)組織,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那么作為領導者,他該不該對上級領導者負責呢?完全應該!只不過其出發(fā)點和目的不同罷了:對組織目標負責,對下屬成員的負責,自然也就對上級領導負責了——因為上下組織之間、上下級之間,他們所承擔的組織目標應該是一致的。
(張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