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總 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采購作業(yè),在確保采購物資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前提下,不斷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條 公司所有采購物料應在公司確定的合格供應商(外協(xié)廠)名單中進行選擇采購,一般零星物料采購也應在相對固定的采購地點實施采購為原則。
第3條 采購應按適地、適價、適質、適時和適量的原則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適用范圍
第4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用原輔材料、工模夾具用料、外購(協(xié))件、低值易耗品、設備、各種配(備)件、計量器具(儀器)、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后勤物資等的采購。
第三節(jié) 職 責
第5條 計劃物料科負責接收其它部門的物資采購信息并實施采購;負責供應商(外協(xié)廠)的選擇與管理;負責對生產用原(輔)料、外購(協(xié))件采購計劃編制;負責對采購進度進行控制;負責辦理物資入庫手續(xù);負責公司內部與供應商(外協(xié)廠)的信息溝通。
第6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辦公用品、設備、名片、工作服、后勤物資、招待用品、報刊雜志等采購計劃的編制,并送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7條 工模科負責新產品用料、工模夾具用料及其自用備(配)件的采購計劃編制,經批準后交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8條 設備動力科負責接收各使用車間設備動力的采購申請,并編制設備動力及其自用備(配)件的采購計劃,經批準后交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9條 計量管理員負責接收各種計量器具(儀器)的采購申請,并編制計量器具(儀器)及其備(配)件的采購計劃,經批準后交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10條 生產用低值易耗品及其它本單位/部門所使用的其它物資,由各單位/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并編制采購計劃,經批準后交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11條 各倉庫負責安全庫存量的保證,對未達到安全庫存量的物資要及時提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第12條 品管科負責對計劃物料科采購物料的檢驗,并報告/反饋檢驗結果以及處理意見。
第13條 采購中遇專業(yè)的采購項目應由相關部門專業(yè)人員陪同采購員一起采購。
財務部根據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物資入庫手續(xù)(單據)進行付款。
第一節(jié) 申 購
第1條 申購審批權限的劃分(見附頁)
第2條 物資采購申請單的填寫、傳遞。
1、申購人員須嚴格執(zhí)行定額基準、用料預算,在參考庫存情況后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并注明品名、規(guī)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或附樣品等,按上表審批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報批;
2、緊急請購時,由申購部門在《物資采購申請單》上寫明原因,并在備注欄注明“緊急采購”字樣。
3、計劃物料科計劃統(tǒng)計員在收到《物資采購申請單》時,應檢查是否已經批準,如未經批準,有權拒絕受理;
4、《物資采購申請單》一式三聯(lián),經審批(按“物資采購審批權限劃分表”執(zhí)行)完后,第一聯(lián)自存,第二、三聯(lián)交采購計劃編制人員,計劃編制人員作好采購計劃后,第二聯(lián)自存,第三聯(lián)交采購員執(zhí)行采購。
第3條 對于分批交貨的采購申請,采購員應在《物資采購申請單》備注欄中注明。
第4條 申購的撤銷
1、申購的撤銷應由原申購部門申購人員通知計劃物料科計劃統(tǒng)計員。
2、在申購還未開始執(zhí)行時,應在《物資采購申請單》第二、三聯(lián)用紅色“撤銷” 字樣注明撤銷原因。然后將本部門第一聯(lián)同樣用紅色“撤銷”字樣注明撤銷原因,本次申購即撤銷。
3、在申購正在執(zhí)行時或已執(zhí)行時,計劃物料科計劃統(tǒng)計員應與采購人員進行聯(lián)系,采購人員未進行采購時,按第2點辦理。采購人員已進行采購時,讓采購人員與供應商(外協(xié)廠)進行聯(lián)系、溝通,可取消的按上述第第2點辦理;不可取消的通知原申購單位,采購后的物資由申購單位進行協(xié)商處理。
第二節(jié) 采購計劃的編制
第5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
1、采購信息收集:《生產計劃》、《庫存物資報表》、各車間/部門《采購申請單》;
2、編制采購計劃:計劃編制人員根據以上采購信息,按照采購需求時間以及物資的使用時間編制。
3、采購計劃編制人員將編制好的《物資采購(外協(xié)加工)計劃單》經批準(按“物資采購審批權限劃分表”執(zhí)行)后,發(fā)放給采購員實施采購。
第三節(jié) 采購合同/訂單
第6條 為了公司采購的物資在數量、價格、質量、交期、交貨方式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失,公司應與提供物資的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訂單》。
《采購合同/訂單》應載明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 2、數量、價格;
3、交期、交貨方式(一次性、分批交付); 4、技術、質量要求;
5、包裝要求; 6、驗收、付款方式;
7、運輸方式; 8、違約責任;
9、保密內容; 10、仲裁等。
第2條 《采購合同》的簽訂:在公司經過考查或評估確認的合格供應商(外協(xié)廠),根據采購物資的要求,由采購員與供應商(外協(xié)廠)擬定《采購合同》內容,并將擬訂好的《采購合同》交公司研發(fā)部長、制造部長、事業(yè)部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閱后,在無異議的條件下方可簽訂《采購合同》。(普通物資采購不限于此條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采購實施程序
第3條 生產用原(輔)料、外購(協(xié))件采購程序
1、采購申請及審批權限見第15條;
2、采購員在接到計劃物料科計劃統(tǒng)計員的《采購(外加工)計劃》或采購任務時,根據《合格供應商(外協(xié)廠)名單》編制《采購訂單》;
3、采購員將《采購訂單》編制好后交科長審核后交由供應商(外協(xié)廠)簽字確認并回傳,經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后,采購員實施采購;
4、《采購訂單》供應商(外協(xié)廠)接收認可后,采購員應填寫《采購進度控制表》對采購物資實施進度監(jiān)控,若出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5、計劃統(tǒng)計員對各采購員的采購工作應適時跟催;
第4條 工模夾具用料、新產品用料采購程序
1、采購申請及審批權限見第15條;
2、 工??聘鶕a品開發(fā)及工模夾具用料情況,編制《采購(外加工)計劃》,經批準(按“物資采購審批權限劃分表”執(zhí)行)后,發(fā)放給計劃物料科實施采購。
3、采購員根據采購計劃及采購申請單的相關要求尋找相應供應商,一般應選擇三家以上進行比較,選擇性價比較好的供應商作為采購單位;
4、對于申請部門/人提出的供應商,采購員可作為采購作業(yè)的參考對象;
5、采購人員須參考市場行情及以往采購記錄,對供應商進行詢價、比價、議價以求得到性價比較好的物資,然后根據《采購申請單》中內容、要求實施采購;
6、本條規(guī)定的采購物資,應由申購部門指派人員陪同采購;除非采購物資沒有特別的要求,市場情況、質量情況、價格情況都很穩(wěn)定,或屬于重復采購,或在前次采購無問題時,可不用申購部門人員陪同采購,直接由采購員進行采購。
第5條 設備的采購程序
1、采購申請及審批權限見第15條;
制造部各車間根據生產任務提出《設備采購申請》,交動力設備科科長編制《設備采購計劃》,經批準(按“物資采購審批權限劃分表”執(zhí)行)后,交計劃物料科采購員與設備工程師共同實施采購作業(yè)。
1、采購員與設備工程師在執(zhí)行設備采購時,應尋找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比較,選擇性價比較好的一家作為采購單位實施采購;
2、對于關鍵/高檔/精密設備的采購,采購員與設備工程師應提供三家以上供應商作為評選單位,并對其進行前期的調查(必要時可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查,以全面了解其情況),調查的內容是:設備公司的基本狀況、規(guī)模、產值、信譽、能力、管理和服務等信息,由采購員與設備工程師對上述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后,選擇適合的供應商實施采購。
3、設備到廠后由設備動力科科長組織對該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并對其性能進行綜合評價。參加人員由設備動力科科長組織品管科科長、開發(fā)科科長、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設備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執(zhí)行。具體內容參照《設備動力管理制度》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條 計量器具(儀器)采購程序
1、采購申請及審批權限見第15條;
2、各部門/車間/科室根據工作需求,編制《計量器具(儀器)采購申請》交品管科計量管理員,計量管理員編制計量器具(儀器)《采購計劃》經批準(按“物資采購審批權限劃分表”執(zhí)行)后交采購員實施采購。
3、采購員在采購有困難時,應要求計量管理員陪同采購。
4、對于關鍵/精密計量儀器的采購,采購員與品管科計量員應提供三家以上供應商,并對其進行前期的調查(必要時可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查,以全面了解其情況),調查的內容是:計量器具(儀器)公司的基本狀況、規(guī)模、信譽、能力和服務等信息,經采購員與計量管理員經上術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后,選擇適合的供應商實施采購。
5、計量器具(儀器)采購進廠后,品管科計量管理員應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后應填寫《驗收報告》。并將《驗收報告》交科長審核,研發(fā)部部長批準后辦理入庫手續(xù)。開據入庫單,第一聯(lián)自存,第二聯(lián)交財務,第三聯(lián)交供應商結帳使用。如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由采購員負責辦理退貨手續(xù),重新實施采購。
第3條 辦公設備/用品、招待用品、名片、書報、工作服、后勤物資的采購
1、辦公設備/用品、招待用品、名片、書報的采購,人力資源部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車間/科室經批準的《采購申請單》編制《采購計劃》,編制好后交計劃物料科安排實施采購。凡采購回的物品(但不限于)必須經過購入的驗收、入帳和發(fā)放登記的程序,以便辦公費用的統(tǒng)計和預決算。
工作服的采購,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對各部門/車間/科室的人數進行統(tǒng)計,明確各種工作服的型號、數量和顏色,并編制一份《工作服采購計劃》交總經理/事業(yè)部經理審批。經審批通過后,在一周內落實工作服的制作單位和款(樣)式,同時與工作服制作單位簽訂《工作服加工協(xié)議》,方可實施采購作業(yè)。工作服的驗收應嚴格按《工作服加工協(xié)議》、《工作服采購計劃》的內容實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發(fā)放。